向泰国出口食品须关注添加剂指标

分享到:
点击量: 190436

  近日,泰国发出G/SPS/N/THA/176号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已对食品添加剂的*大使用标准(ML)作出规定。内容规定了烘焙产品、果汁以及浓缩果汁内的酒石酸一钾的*大使用标准(ML);规定了面粉和面包产品中L-半胱氨酸盐的*大使用标准。据泰国消费者基金会*新公布数据,泰国市场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制品超过食品**标准的食品约有三分之一,包括肉类及其他加工制品。其中,肉类添加过多硼砂、防腐剂、色素与甲醛;干货含有漂白剂、色素与农药;水果和蔬菜则有杀虫剂残留。

  此外,据泰国消费者基金会统计,有三分之一的食品防腐剂超标,便利店的面包防腐剂也很高,绿茶饮料则含有过高的***与糖分,三分之二的冷冻食品标签内容与实际成分不符。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实时了解泰国通报的详细内容,严格控制出口泰国产品中添加剂含量;二是加强原辅材料控制,调整产品配方,改进生产工艺,切实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出口产品被召回或退运的风险;三是加强出口产品检测,提升产品自检自控能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水平,确保出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