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剂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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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剂的种类

  1双氧水溶液(30~35%)和氨水(28%)以1: l的比例混合后涂于薄木的表面,让其慢慢干燥,薄木表面即已漂白.这和漂白剂漂白效果好,一次涂布即可,但漂白剂的存放使用时间仅30分钟,并有氨水臭气,作业条件较差,要求快速涂布.

  2双液涂布:按下列配方配置双液即A液和B液.A液:无水碳酸钙10g,加人50度温水60g B液:双氧水溶液(35%)80ml,加入20ml水,先在薄木表面涂上A液,让其充分均匀渗透,5min后用布擦去表面的渗出液,然后涂B液,干燥3h,于燥后用湿布擦洗表面,直至黄色去尽为止.如希望提高漂白效果,干燥时间可延长至18~24h,使用此种漂白液时要注重A液与B液不能混合,容器及刷子均要分开.

  3亚氨酸钠3***100g 配成漂白液,使用前加入用冰醋酸0.5g加水100g配成的溶60~70度温度下干燥5~10min ,薄木即已漂白.

  4次氯酸钠5g加水95g ,一面加热,一面使其溶解,然后乘热涂于薄木表面,或加入少量苯酸或硫酸后再涂布,这种方法漂白柳桉的效果较好。

  漂白剂目前常用的有两种:氧漂和氯漂。它们属于氧化性漂白剂和还原性漂白剂。氧漂又称“彩漂”,不但可以用于白色织物,还可用于彩色织物,使用上比较**,对已发生变性的血污斑用氧漂效果特别好;氯漂又称“白漂”,只可用于白色织物,不可用于彩色织物,使用上要特别注意。漂白剂的主要功能是使织物洁白鲜艳,同时,去渍(漂白色素)也是另一个主要功能。氯漂在洗涤浓度下有****功能,氧漂100—300ppm氧漂基本上没有什么****功能。

  

漂白剂的作用

  一、氯漂剂的作用

  ① 漂白(脱色功能):可用于白色棉织物的漂白

  ② 提高洗净度,可增加白色、浅色棉织物,化纤织物的洗净度。但使用中要注意少用,并把握好时间,温度。

  ③ 去色渍(只宜白色化纤织物,棉、麻织物):要掌握好浓度、温度和时间。例如,除去衣物上的沾色时,氯漂剂浓度应低一些,一般用1-2g氯漂剂溶于一桶水(约10kg)中。衣物浸泡在水里,不允许飘起来,且处理时间较长,大约为3-8h。此法对串色、搭色的去除有效,不能用于丝、毛等蛋白质类纤维织物。

  使用氯漂剂进行漂白处理后,必须用醋酸、草酸、硫代硫化钠、亚硫脱酸钠等脱氯,否则氯漂过的织物易泛黄。

  二、氧漂和氯漂在使用上区别很大。

  氧漂的*佳漂白温度应60—70℃左右,温度太低会降低活性,太高会有损伤织物的危险,同会由于释放太快导致去渍能力下降。氯漂的*佳漂白PH值应在9—11左右,太高会降低活性,太低会有损伤织物的危险。

  

食品中漂白剂(二氧化硫)的快速测定

  1 检测意义:二氧化硫残留量是亚硫酸盐在食品中存在的计量形式,亚硫酸盐主要包括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又名保险粉)、焦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钾和硫磺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等。这些物质于食品中解离成具有强还原性的亚硫酸,起到漂白、脱色、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但用量过大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份并对人体产生危害,尤其是加入到不允许加入的食品中时,其潜在的危害性就更大。

  2 样品处理:

  2.1无色水溶性固体样品(如白砂糖、冰糖、果糖、饴糖等),准确称取2.0g样品,置入具塞三角瓶中,加入10~20mL蒸馏水或纯净水,加入5滴1号试液,盖塞振摇溶解后待测。

  2.2 水不溶性固体样品(如粉丝、竹笋、干果、干菜、蘑菇罐头等),将适量样品捣碎,或用粉碎机粉碎后,准确称取2.0g样品,置入具塞三角瓶中,加入50.0mL蒸馏水或纯净水,加入10滴1号试液,盖塞后振摇2分钟(或用超声波提取器提取30秒),将溶液用滤纸过滤或用吸管直接吸取得到10.0mL澄清溶液到另一具塞三角瓶中待测(此时的样品取样量M =2×10/50 = 0.4g)。

  3 试液处理:临用前,将棕色瓶中保存的试液置入4号黑色滴瓶中使用(滴定剩余的试液应倒回棕色瓶中保存)。

  4 测定:如果是水溶性固体样品,在待测液的三角瓶中加入 5 滴 2号试液;如果是水不溶性固体样品,在待测液的三角瓶中加入 3 滴 2号试液;盖塞轻轻摇动50次,加入 5 滴 3号试液,用 4号试液(滴瓶直立式)滴定,每滴一滴试液后都要摇动几下,滴至出现蓝紫色并30秒不褪色为止,记录4号试液消耗的滴数。取与样品相同体积的蒸馏水或纯净水按相同的方法进行测定并记录4号试液消耗的滴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样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
X=

X —样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gkgL;

0.016—换算系数

G1—滴定样品溶液消耗4液的滴数,

M —取样,g;

G2—滴定空白溶液消耗4液的滴数,

 

  5 说明

  5.1 在取样量2.0g 的情况下,每1滴4号试液相当于0.008g/kg的二氧化硫,由此可推算出用4号试液滴定某些食品时不应超出的滴数(减去空白消耗后的滴数),如残留限量≤0.05g/kg的食品不应多于7滴,≤0.03g/kg的食品不应多于4滴,≤0.1g/kg的食品不应多于12滴。当取样量改变时(如水不溶性固体样品),应按公式计算。

  5.2 萝卜、蒜、辣椒中含有硫化物成份对测定有干扰,选择样品时应加以注意。

  5.3 本方法不适于有色泽或色泽较深的样品。

  5.4 1号和2号试液分别为强碱和强酸溶液,一旦误入眼中请用大量请水冲洗。

  5.5 本方法为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改进后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省去了蒸馏步骤),与国标法相比其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差一些,多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可以起到校准作用,对于超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样品,必要时可以送实验室进一步测定。

  6 配置

  6.1 速测盒包装:塑料称量杯、具塞三角瓶、漏斗各两个,滤纸1盒,塑料吸管10支, 1号、2号、3号试液各1瓶,4号试液及滴瓶各1个。

  6.2补充试液包装:1号、2号、3号、4号试液各1瓶,空滴瓶1个。

  试液有效期:常温保存12个月,生产日期见包装上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