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采购一批质谱、波谱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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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元素分析仪-稳定同位素质谱联用仪”及“同位素比值质谱”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货物分为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用户单位

1

1

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元素分析仪-稳定同位素质谱联用仪

1

检测

河北局

2

同位素比值质谱

1

检测

山东局技术中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主要产品为质谱主机)(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产品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6)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18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9:00-16:00 (北京时间)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通用技术大厦1907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9层),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6、兹定于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在通用技术大厦1907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9层)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 话:010-82260281

  传 真:010-82260281

  邮 编:100088

  8、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电 话:+86-10-63349365/9164

  传 真:+86-10-63373746

  联系人:陈姗、鲁晓萱

  账 号:人民币:778350034460

  美 元:778350040021

  SWIFT: BKCHCNBJ

  户 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食品**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0733-126211625101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食品**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用户单位

电子自旋共振波谱仪

1

检测

检测调谐范围≥850MHZ

江苏局技术中心

  2、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 10 月31日至2013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3)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4)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谈判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5)产品所属厂家授权参加谈判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谈判应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 11月6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1座二层小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采购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 话:010-82260281

  传 真:010-82260281

  邮 编:1000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

  电 话:010-664939785-168/130

  传 真:010-64939855

  联 系 人:庄琦、王垚

  邮 编:1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