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所在位置: 首页> 公司新闻> 其它>

关于我公司网站、产品、宣传资料等范围内违禁词,极限词,**表述有误或不规范等失效协议

日期:2026-05-12 17:11
浏览次数:1556
摘要: 关于我公司网站、产品、宣传资料等范围内违禁词,极限词,**表述有误或不规范等不符合新《广告法》规定失效协议 1、我们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实施的关于违禁词、极限词的使用规定,即日起,凡我公司网站内及其他地方涉及的此类用词,一律立即失效,不作为商品描述及公司介绍的依据。 2、我们尽努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极限词,如果产品图片,标题以及详情页面等地方,涉及此类文词,在此声明全部失效,凡顾客浏览网站时,均表示默认此协议,不作为我公司及商品描述介绍的依据,不支持任何以发“违禁词”为借口或理由投诉我公...


京公网安备 11011702000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