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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要用“*严制度”拧紧“水龙头”

9月28日,水利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除新疆外30个省(区、市)2014年度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情况。

考核结果显示:2014年,30个省(区、市)用水总量为551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近83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1.9%,降幅比上年扩大7.5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1,比上年提高0.00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7.5%。

上海、天津、江苏、山东、浙江等5个省市考核等级被定为优良;云南、贵州、四川等22个省(区、市)考核等级定为良好;甘肃、西藏、山西等3个省区考核等级定为合格。晒出这份年度“水单”,对各地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成绩背后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又反映出哪些问题?

“从考核结果看,去年如期完成了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我国的用水情况和水质情况正在好转。”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说。

以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例,“水源地的水质情况*受关注,2014年参加评价的168个《国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的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98.8%。”水利部水资源司保护处处长张鸿星说。

从国家层面来说,对待各地的考核结果奖罚分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将优先予以考虑。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成绩单中没有出现不合格的省份,但我们会把各省份在*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项目扣分告知各地,以便他们更好地改进工作。”水利部水资源司巡视员、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程晓冰说。

为从根本上解决水矛盾,我国强力推行了*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核心是设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去年的考核成绩看,我国守住��年度水资源管理的“底线”。

提高用水效率,关键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节水已经成为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重点,2014年水利投资进一步向节水工程倾斜,国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新增节水能力35亿立方米。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已连续公布两年,“成绩单”一方面突显了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客观反映出存在的问题。

国内用水总量虽然完成了年度指标,但是省级之间不平衡,部分地区的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程晓冰表示,今后还可能要加大*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对于节水方面的考核权重,以调动地方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从管理能力建设来说,虽然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中央、流域、省三级信息平台和取用水户、水功能区、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已基本建成,中央、流域、省三级平台初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也已**启动,“但是这距离实际的管理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基层很多地方的用水基本上都没有计量装置,基础监测手段、能力亟待加强。”程晓冰表示。

“目前,我国的*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才刚刚起步,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不少障碍。下阶段,水利部将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组织程序,以严格考核责任追究为重点,让*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严格落实。”陈明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