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热温度(室温至350℃)
有效蒸发固体和粉末样品中的水分。 (*碳酸氢钠等加热分解生成水或释放出与卡尔·费休试剂反应的物质的样品,无法进行测定。)
2.易于设定测量条件
通过将接口与水分测定装置连接,可以使用水分测定装置附带的测定顺序设定文件(包括加热温度条件),根据样品轻松设定条件。 *不包括AQ-300/AQV-300
3.可以修改以适应小瓶
加热样品容器(汽化室)可以定制,以便与您自己的小瓶一起使用。 (*请联系我们,因为某些小瓶可能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