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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技术标准15
洁净技术标准15
8.4
**技术
8.4.1
下列部位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
1
甲类火灾危险生产的气体入口室。
2
管廊,上、下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有可燃气体管道的易积聚处。
3
洁净室友内使用可燃气体处。
8.4.2
可燃气体管道应设下列**技术措施:
1
接至用气设备的支管和放散管,应设置阻火器。
2
引至室内的放散管,应设防雷保护设施。
3
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8.4.3
氧气管道应设下列**技术措施:
1
管道及其阀门、附件应经严格脱脂处理。
2
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8.4.4
气体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明显的确标识。
8.4.5
各种气瓶应集中设置在洁净厂房外。当日用气量不超过
1
瓶时,气瓶可设置在洁净室内,但必须采取不积尘和易于清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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