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对民用散煤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该局对民用散煤、工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VOC含量限值、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老年人用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抽检任务根据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确定由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中东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抽检工作采取抽检分离的方式。
(二)本次共抽检了148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5家,经销企业143家)的2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不合格情况
1.电线电缆。抽检了家12企业(经销企业12家)1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绝缘平均厚度、绝缘*薄点厚度、平均外径、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不延燃试验等项目,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20℃)等。
2.儿童和学生用品。抽检了15家企业(经销企业15家)的26批次产品。抽检了课业簿本、考试用圆珠笔、记号笔、中性笔、铅笔、文具盒、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橡皮擦、修正笔、修正液、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儿童推车、奶瓶、保温杯、儿童自行车、婴儿学步车等产品,发现1批次儿童服装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的内容和形式项目。
(二)抽查合格情况
3.民用散煤。抽检了23家企业(经销企业23家)的25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挥发分、全硫、灰分、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4.化肥。抽检了19家企业(生产企业1家,经销企业18家)的4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水分、粒度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5.农用地膜。抽检了4家企业(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厚度、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宽度极限偏差、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6.消防产品。抽检了2家企业(经销企业2家)的2批次产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灭火器的总质量、灭火器充装重量误差、简体水压试验、简体爆破试验、密封性能、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等项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充放电性能、接地电阻试验、重复转换性能、结构、绝缘性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7.油漆涂料。抽检了3家企业(经销企业3家)的3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甲醛含量、VOC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8.食品相关产品。抽检了5家企业(经销企业5家)的5 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有效物含量、容量偏差、渗透性能、感官、总迁移量、荧光性物质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9.塑料袋。抽检了4家企业(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宽度极限偏差、长度极限偏差、异嗅、漏水性、外观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0.老年人用品。抽检了2家企业(经销企业2家)的2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成 人纸尿裤的外观质量、条质量偏差、渗透性能、pH、甲醛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1.电动门锁。抽检了2家企业(经销企业2家)的2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锁头与锁体连接静拉力、抗电强度、环境适应性、跌落试验、正弦振动试验、主锁舌伸出长度、电池容量、电源适应性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2.水泥。抽检了1家企业(经销企业1家)的1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碱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3.钢材、彩钢。抽检了5家企业(经销企业5家)的6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正面涂层厚度、涂层硬度、表面质量、弯曲性能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4.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抽检了12家企业(经销企业12家)的17批次产品。抽检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电池、骑行**类头盔,经检验全部合格。
15.电器开关、插座。抽检了5家企业(经销企业5家)的5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端子和端头、固定式插座的结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地触头的工作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6.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抽检了8家企业(经销企业8家)的14批次产品。抽检了家用燃气灶、炉、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管、减压阀等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17.混凝土外加剂。抽检了4家企业(生产企业4家)的4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含固量、总碱量、pH值、含水率、密度、氯离子含量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8.电热毯。抽检了2家企业(经销企业2家)的3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电线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9.车用油品。抽检了37家企业(经销企业37家)的70批次产品。按规定标准检验了研究法辛烷值(RON)、胶质含量、硫含量、铜片腐蚀、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对不合格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将本次抽检发现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不合格生产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
(三)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