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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商检局上门宣传优惠原产地政策

    舟山市商检局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围绕全省系统原产地优惠政策“五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舟山市辖区内实际情况,舟山局开展了上门宣传优惠原产地政策活动。

    舟山局分管局长带领检务处和食检处负责人,赴舟山市立洲水产有限公司和舟山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两家欧盟出口企业进行调研指导,详细了解今年欧盟取消出口水产品普惠制以来企业的经营情况。欧盟关税优惠取消后,由于进口商成本上涨,使得舟山鱿鱼等部分出口水产品的报价降低,对舟山的出口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面对日益严峻的出口形势,检务处相关同志重点介绍了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建议企业积极申领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并赠送了自贸区原产地证知识问答、原产地标记知识等宣传手册。

    自6月份以来,舟山局积极落实浙江局关于开展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系列活动的要求,举办了水产企业负责人专场讲座,在门户网站、报检大厅电子屏开辟了宣传专栏,发放了宣传资料,并针对10家企业制订了“一厂一策”帮扶措施,上门宣传优惠原产地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1月至10月,舟山局共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258份,比去年增加34.38%,其中出口水产品增加17.53%,金额增加8.9%。

    原产地证类别: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亚太原产地证FORM B、东盟原产地证FORM E、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F、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P、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ORM R、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S、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及其他优惠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