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凝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扫一扫,手机逛起来
主营:进口和国产水质分析仪表;实验室基础设备;聚酰亚胺工程材料
021-35322352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司新闻
企业信息
13
  • 入驻时间:2011-03-16
  • 联系人:running
  • 电话:021-35322352
  • 联系时,请说明仪表网看到的
  • Email:sh@tiantian117.com
在线询价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财税〔2018〕32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2018年4月4日

关于我们| 易展动态| 易展荣誉| 易展服务| 易家文化| 英才集结号|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101088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202000312| 版权问题及信息删除: 0756-2183556  QQ: 服务QQ

Copyright?2004-2017  珠海市金信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行业网站百强奖牌 搜索营销*有价值奖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商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易展仪表展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