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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
 
**章 范围
**条 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注射剂、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
**条 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三条 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等测试方法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章 原则
第四条 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第五条 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终**工艺的为*终**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终**产品。
第六条 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如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时,应采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室)进行。
第七条 应按所需环境的特点确定无菌药品洁净生产区的级别。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以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 洁净度级别及监测
第八条 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 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
A
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应有数据证明层流的状态并须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单向流或较低的风速。
B
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
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
洁净度级别
悬浮粒子*大允许数/立方米
静态
动态(3)
≥0.5μm
≥5μm(2)
≥0.5μm
≥5μm
A(1)
3520
20
3520
20
B
3520
29
352000
2900
C
352000
2900
3520000
29000
D
3520000
29000
不作规定
不作规定
注:
(1)    为了确定A级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m3A级区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ISO4.8,以≥0.5μm的尘粒为限度标准。B级区(静态)的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尘粒。对于C级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分别为ISO 7ISO8。对于D级区(静态)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ISO 8。测试方法可参照ISO14644-1
(2)    在确认级别时,应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以避免在远程采样系统长的采样管中≥5.0μm尘粒的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采用等动力学的取样头。
(3)    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测试,证明达到了动态的级别,但培养基模拟试验要求在*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第十条应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1.      据洁净度级别和空调净化系统验证中获得的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并进行日常动态监控。
2.      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包括设备组装、应对A级区进行微粒监测。工艺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如可能损坏粒子计数仪时,应在设备调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测试。A级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或液滴,灌装点≥5μm粒子也许不能始终如一地符合标准,这种状况是可以接受的。
3.      B级区可采用相似于A级区的监测系统。根据B级区对相邻A级区的影响程度,采样频率和采样量可予以调整。
4.      悬浮粒子的监测系统应考虑到采样管的长度和弯管的半径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5.      日常监测的采样量可与洁净度级别和空调净化系统验证时的空气采样量不同。
6.      A级区和B级区,连续或有规律地出现少量≥5.0 µm粒子计数时,可能是污染事件的征兆,应进行调查。
7.      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8.      C级区和D级区应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动态监测。监控要求以及警戒/纠偏限度可根据所从事操作的性质来确定,但自净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
9.      温度、相对湿度等其它指标取决于产品及操作的性质,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洁净度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     为评估无菌生产的微生物状况,应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方法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应避免对洁净区造成**影响。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应同时考虑环境监测的结果。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在正常的生产操作监测外,可在系统验证、清洁或**等操作完成后增加微生物监测。
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a)如下:
级别
浮游菌
cfu/m3
沉降菌(f90mm
cfu/4小时(2)
表面微生物
接触碟(f55mm
cfu/
5指手套
cfu/手套
A
<1
<1
<1
<1
B
10
5
5
5
C
100
50
25
D
200
100
50
注:
(1)    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2)    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
第十二条     应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控警戒和纠偏限度。操作规程中应详细说明结果超标时需采取的纠偏措施。
第十三条     无菌药品的生产操作应在符合下表中规定的相应级别的洁净区内进行,未列出的操作可参照下表在适当级别的洁净区内进行:
洁净度级别
*终**产品生产操作示例
C级背景下的局部A
高污染风险(1)的产品灌装(或灌封)
C
产品灌装(或灌封)
高污染风险(2)产品的配制和过滤
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灌封)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终清洗后的处理
D
轧盖
灌装前物料的准备
产品配制和过滤(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终清洗
注:
(1)    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    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或不在密闭容器中配制等状况。
洁净度级别
非*终**产品的无菌生产示例
B级背景下的A
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封)、分装、压塞、轧盖(2)
灌装前无法**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后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转运和存放
无菌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B
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的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后处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和存放
C
灌装前可**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产品的过滤
D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的*终清洗、装配或包装、**
注:
(1)    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
(2)    轧盖也可在C级背景下的A级送风环境中操作。A级送风环境应至少符合A级区的静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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