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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感应耐压标准及规程

发布时间:2023-04-28

根据GB501502006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GB 1027-1997电压互感器-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测试要求如下:

1、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包括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磁单元)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1)试验电压应施加在一次端子之间;试验可以采用二次绕组励磁,施加的电压足够使一次绕组感应出规定的试验电压;现场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

2)试验电源频率和试验电压时间参照7.0.13条第4款规定执行。

3)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测量,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4)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将分压电容拆开。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可不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2、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及励磁曲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情况下,励磁曲线测量点为额定电压的20%50%80% 100% 120% 。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压互感器(N 端接地),电压等级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高测量点为190% ;电压等级 66kV 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高测量点为150%

2) 对于额定电压测量点(100%),励磁电流不宜大于其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的测量值的30%,同批同型号、同规格电压互感器此点的励磁电流不宜相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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