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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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164526 来源: 申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
一、装备配备原则
(一)平战结合。根据不同级别卫生应急队伍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的实际需要,在*大限度地利用日常已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基础上,从卫生应急的实战出发,填平补齐,确保卫生应急队伍现场处置工作需要,为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提供保障。
(二)分类配置。根据所承担卫生应急任务的需要,县卫生局应急办建立后勤物资保障库房,配备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后勤保障(含徽章标志、通讯设备、个人携行装备等)物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建立医疗救援物资库房,配备医疗救援队伍后勤保障、医疗器械及应急药品等物资;县疾控中心建立卫生防疫物资库房,配备卫生防疫队伍后勤保障、防疫器材及药品等物资;县卫生监督所建立卫生监督应急物资库房,配备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后勤保障、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及放射卫生等应急器材;临江、温泉、长沙镇中心卫生院配备能辐射江、东、浦三个片区乡镇(街道)的后勤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其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满足本辖区应急需要的后勤保障和医疗救援物资。
(三)*大保障。依据各类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的任务,立足于满足自我保障和卫生应急队伍处置的需要,确定装备品种和数量。
(四)系统配套。卫生应急队伍装备配备,实行工作装备与保障装备相互匹配、携行装备与运行装备有机结合,整体提高队伍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五)模块组配。根据应急队伍功能和任务的多样性,区分作业单元,实行各类装备的模块化组合,尽可能做到箱囊化。
二、加强装备管理
(一)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管理要实行“三定”制度。定主管领导、定保管人员、定使用人员。各单位行政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装备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应急装备管理办法和制度,组织编制应急队伍装备目录、装备标准和配置方案,负责应急装备的统一调配,配合做好应急装备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三)各单位要做好应急装备的调拨、仓储、培训、技术管理及维护保养等工作,应急队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物品交回单位入库,并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