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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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第三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14年2月2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2.采购清单的部分内容修改,修改内容另附。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原公告: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15104480174
二、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亚泰北大街与庆丰路交汇亚泰大街北行50米
联系人:吴长文
联系电话:0431-81172318/0431-81172319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区属幼儿园玩教具设备;
二标段:区属幼儿园厨房设备;
三标段:区属幼儿园电教设备;
四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学生体质测试器材;
五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朝阳实验小学校内网工程设备;
六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朝阳实验中学内网工程设备;
七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解放大路小学校内网工程设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指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
3. 五、六、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6日2013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 一、四、五、六、七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二、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0日添加到日历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