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学物理、化学教学仪器及生物、科学标本包埋招标采购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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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宜春市2012年度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学物理、化学教学仪器及生物、科学标本包埋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XYCCG-2013B482)作如下补充和更正:
凡招标文件第三包生物、科学标本包埋采购清单规格中标注有“有机包埋”项的产品必须是省教育厅入围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书。
联系电话:0795-3233998、13319341110黄先生
感谢各投标供应商对本公司代理项目的关注和支持,并对本次补充公告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1-16


附原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购482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的委托,现就宜春市2012年度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学物理、化学教学仪器及生物、科学标本包埋电子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JXYCCG-2013B482
2、项目名称:宜春市2012年度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学物理、化学教学仪器及生物、科学标本包埋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数量、技术参数:中学物理、化学教学仪器及生物、科学标本包埋设备一批,含安装。共3个包(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
(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
(10)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缴纳(可现场缴纳,如需邮寄;另收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
6、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投标须知:
8.1、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审查。未提交招标文件注明需提交原件审查而未提供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三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其中一个包或全部包。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货物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设备招标采购预中标后,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到生产厂家有权对预中标产品进行抽检。若检测结果与招标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8.3、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人指定的帐户提交项目合同总额3%的质保期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为货物质量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中标方、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报项目学校所在地方政府采购办备案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后即无息退回或转为配套管理服务费。
8.4、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配套管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额的3%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8.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60天内,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6、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A、宜春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项目县(市、区)、学校验收结算清单。
B、政府采购合同。
C、合格销售发票。
8.7、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免费质保三年。
8.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如发现伪劣三无产品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责任。
8.9、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供货及服务必须能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期完成供货及服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
10、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委派投标代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标书解码及参加资格原件审查,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其它告知:
12.1、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2.2、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5-3233998、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5-3997672、13807958655
联系人:罗先生
15、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
16、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
17、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上传电子化评标系统,须在开标会现场公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证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资格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