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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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体现节约财政资金、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建始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3]2040号),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谈判编号:JSCGZX[2013]021A

  二、谈判项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环保设备仪器生产或经营资质。其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规定有环保仪器设备经营的企业,能提供满足规定的仪器设备操作技术培训等服务。

  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被委托人的身份权属)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一套加盖谈判申请人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一份,方可**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月15日起工作时间至21日上午11:30正。

  五、**谈判文件地点: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行二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大会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正。

  八、谈判地点: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行二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九、联系电话:0718-3234441

  十、谈判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现金形式代收代缴,谈判申请人直接到工商银行交纳。户名:建始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建始支行;帐号:1817001109249028069。谈判申请人在银行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要将两张银行回单于开标截止日前交采购中心财务人员开收据后递交谈判申请文件;谈判申请人转帐交纳保证金的,要将银行回单于开标截止日前交采购中心财务人员开收据后递交谈判申请文件;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和交款人。

  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