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仪器设备项目招标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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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政府采购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11号(总10号)】的更正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1月8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由于时间更正需要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仪器设备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11号(总第10号)
原公告日期:2014年1月8日
二、更改信息:
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上午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郑璀
联系电话:0372-3387713
邮编:455000
联系地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路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9日
附原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3]148号(总第134号)
二、采购项目:
标段 名称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A 小学科学仪器设备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交验)完毕 采购单位指定各县区项目学校
B 初中理化生仪器设备
三、投标单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二)投标单位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资格预审结果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文件)。
(四)非本单位的产品必须是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明,原件开标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履约保证金:为防止恶意竞价,保证供货质量,中标单位需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其中标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供货,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未按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六)必须携带样品,按规定送至指定地点,若无样品或样品与投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投标资格。所有样品需密封投标单位标识,如密封不完全,取消投标资格。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样品由采购方现场密封后,中标单位负责送至指定地点,由使用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该项工作结束,样品退还中标单位。
(七)投标单位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投标文件中需有复印件,原件开标后备查;
(八)如投标单位所投多个标段,需分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单位提供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与即日起至2013年5月7日17:30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我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投标企业备案的通知》)。
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和递交保证金时选择的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A标段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B标段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2、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3、到账日期:2013年5月7日下午16:30前。(需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然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一)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6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二)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2507179516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文明大道支行
(提示:以上账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建议请投标人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在安阳市跨行转账尽量使用电汇方式。)
八、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九、项目负责人:郑璀,电话:0372-3387713
十、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提问”栏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一、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站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