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城区禁烧烟煤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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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11月8日召开的榆林城区禁烧烟煤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从10月20日开始,榆林城区禁烧烟煤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74平方公里扩大到105平方公里。

  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扩大榆林城区禁烧烟煤范围的通告》,扩大后的榆林城区禁烧烟煤范围东起东沙210国道新过境线,西至铁路以西5公里处;南起三岔湾大桥(市水泥制管厂南,三岔湾村委会北侧)及高新区高新新房南区利源路,北至镇北台东西沿长城墩台一线,控制区面积约105平方公里。新扩大31平方公里的禁烧烟煤范围涉及榆阳区和横山县的7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镇的6.4万户22.8万人。

  市政府要求以上范围内一律禁止使用烟煤、竹胶板、废弃塑料等产生烟尘污染的杂物,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无烟煤等洁净燃料。对新扩展区域的平房区居民住户,财政将给予资金补贴,同时对烟尘控制范围内的锅炉改造进行补贴。

  通告规定,对违规使用烟煤和燃用杂物的单位和居民住户,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在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鼓励广大居民对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工作进行监督举报,视情节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