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国标不应由生产者起草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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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日前刊文披露,2010年3月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新国标初稿由三**企起草,两项关键标准在*后时刻被“莫名”翻盘将生鲜奶源的蛋白质含量从原来的2.95%下调至2.8%,每毫升生乳菌落总数从50万个上调至200万个。也就是这两项指标后来遭到了媒体和公众的炮轰,被指“大倒退”,“创全球*差标准”。对此,笔者觉得,不应由生产者起草制定国标。

  2010年9月通过的《食品**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家标准草案。但是正在风口浪尖上的乳制品,它的行业标准的制定却难说是完全合乎这个标准。专家爆料:“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乳品新国标初稿由三**企起草,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嫌疑。由生产者起草制定国标,难免暗箱操作,难以保证国标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难怪网民戏言“国家标准由生产厂家制定,厂标上升为国标”。这样发展下去,真的可能会“三聚氰胺不怕中国的食品**标准,地沟油也不怕中国的食品**标准,连金黄色葡萄球菌也不怕中国的食品**标准,只有百姓怕中国的食品**标准了”。

  俗话说:“**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标准竞争力已日显重要,一旦成为标准制定者,能为企业带来行业话语权,企业不但拥有宣传资本,还有望坐收渔翁之利。

  得标准者赢天下?企业是否应该参加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食品**卫生专家董金狮说,根据多年经验,一般企业越多,标准的客观公正性就越差,*后企业有可能绑架标准。一般国外的标准是由“333”组成,也就是由政府主导的专家进行标准的起草制定;由生产企业参与制定;由消费者或者是用户来参与制定,这样更加的科学和公正。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一个关键的底线是必须确保消费者的**、营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