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大允许使用量*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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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该种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描述 执行该种添加剂限量标准的地区 *大允许使用量(g/kg)
 
生效时间
1、 牛磺酸 儿童配方粉 营养强化剂 中国大陆 0.3~0.5 2008-06-01
2、 牛磺酸 运动营养食品 营养强化剂 中国大陆 1-6g 2008-06-01
3、 牛磺酸(又名2-氨基乙基磺酸) 食品 食品用香料 中国大陆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大允许使用量和*大允许残留量 2008-06-01
4、 牛磺酸[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 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 营养强化剂 中国大陆 0.3~0.5(1.谷类及其制品也可按量添加 2.如用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须经折算) 2008-06-01
5、 牛磺酸[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 饮液、乳饮料 营养强化剂 中国大陆 0.1~0.5(1.谷类及其制品也可按量添加 2.如用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须经折算) 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