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纳入评价 广东空气质量优良率或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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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前日,环保部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被称为“灰霾”元凶的细颗粒物(PM2.5)终于被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同时被列入的还有光化学污染相关的臭氧(8小时浓度)。

  记者昨日采访省环保部门和省气象部门的专家了解到,目前我省环保和气象部门合计在珠三角有20个站点在稳定监测PM2.5,并且持续了五六年;而且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的16个站点都在稳定监测臭氧,并每年两次公报监测结果。因此,珠三角地区完全有能力提前实施新标准。

  新标准明年或在京沪穗推行

  意见稿中指出,新标准拟于2016年**实施,更鼓励各地主动提前实施新标准。广东到底何时实施,引起了市民关注。记者了解到,目前官方虽未有明确说法,但种种迹象表明,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可能提前实施。

  今年4月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扩展对臭氧、PM2.5、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特征因子的监测,这个时间早于国家要求的2016年。而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更在本月11日公开表示,PM2.5这一重要监测数据,明年将有望在京沪穗三地推行。

  环保部在官方网站也指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两种提前实施方式:一种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记者查询发现,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均被列入防控重点区域。

  ■专家回应

  美使馆PM2.5值存误导

  近日来,美国驻华使馆公布使馆监测的北京PM2.5数值较高,引起热议。省气象局**专家吴兑向记者表示,美国使馆把时均值与国内惯常的日均值做对比,就会有误导作用。

  吴兑解释,由于美国大使馆公布的是时均值,目前国际标准对于PM2.5只有年均标准和日均标准,没有时均值标准。如果要为时均值设定限值,按照气象国际规则,要把日均标准放大3倍,就是0.225毫克/立方米。

  “这跟世卫组织规定PM2.5日平均浓度限值(0.075毫克/立方米)要比年平均浓度限值(0.035毫克/立方米)大的道理是一样的,时间尺度越短,越容易出现极端情况,导致均值突变,特别是大使馆处于北京市中心,污染物浓度短时间变化会较大,但往往短时间的极端情况比长时间的持久污染危害要小,所以时间尺度越短,PM2.5的限值要更加放宽。而美使馆把时均值与国内惯常的日均值做对比,就会有误导作用。”谢庆裕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