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食品监管明确部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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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孟庆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日前发文,明确辐照食品监管及部门职责分工。

  辐照食品是指用γ-射线或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射的食品原料、半成品。辐照技术能够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具有杀虫、**、保鲜、抑制发芽等作用。根据中央编办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辐照食品监管及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卫生部负责组织辐照食品**性评估,组织制定辐照食品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环境保护部负责辐照装置单位辐射**许可和监督管理,辐照人员资格和培训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规范辐照食品标签管理,按照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对经辐照装置单位加工处理的食品、食品生产单位使用的辐照食品原料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