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再爆“质量门” 同一个游戏同一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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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要:修改了含“毒”产品配方,却仅在部分市场上推广,强生日前被指玩起双重标准。作为强生标志性产品之一的婴儿洗发水,两年前曾被美国的“**化妆品运动联盟”查出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

  V1评论:聪明的人,也许获了利,却也失去了自己的口碑。傻气的人,也许会被人骗却焉知是福。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洋品牌和本土商品,就在玩着这个“钻空子”的游戏。

  洋品牌的“质量门”屡见不鲜:

  2006年12月,东芝、富士通、NEC、HP等4个国际知名品牌的5个型号笔记本电脑被浙江省检测为不合格。

  2006年12月29日,一批西班牙、意大利等欧盟国家进口**皮鞋,因质量不合格,在杭州市郊某垃圾处理场被浙江省工商局集中销毁。

  2006年2月,鲨鱼、都彭、博柏利、雅格狮丹等10个来自意大利、英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品牌服装,被浙江省工商局检测出“不合格率高达近60%”。

  跨国公司也是“商人”,其目的也是追求利润*大化。为了降低成本,缺失监督和惩罚机制刚性约束的企业可能不会积极、主动地去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这就难免出现质量**问题。诸多洋品牌“质量门”暴露出国内与国外关于产品质量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双重标准”源自于中国部分行业标准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导致企业擅自降低质量标准,使同一品牌产品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销售形成不同档次。

  此外,在商品售后环节,有些国际大公司在全球召回有缺陷商品时,中国市场的消费者却无法得到同等赔偿,理由是中国没有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

  一些“洋品牌”在其本土老老实实,但到了中国之后,就频频出现质量问题,一方面有违企业发展的根本,对树立企业品牌和形象极为不利,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国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完善,存在标准门槛偏低、监管范围过于宽泛等问题。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科学鉴别常识的提高,在‘老标准’下不是问题的问题就显山露水了。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入和国际品牌声誉相适配的监督标准则成为当务之急。

  洋品牌屡屡“犯错”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他们在国内国外执行双重标准,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跨国公司在国内国外执行两套标准的现象大量存在。跨国公司在“本土化”过程中,通常会按照所在国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由于我国部分行业标准低于欧美国家,同款产品在国内外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不同档次。另一方面,是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比较笼统,很多维权案例或很难胜诉,或即使胜诉也只能拿到微乎其微的赔偿款,对违规公司来说如九牛一毛。

  因此,有专家建议,正是由于我们不成熟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空缺,助长了跨国公司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尽快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外企的经营行为。

  无论是洋品牌,还是我们国内的品牌,无论是所谓的**的品牌,还是一般的品牌,都必须对消费者有很重要的样品标志,这个是很基本的一个要求,随着国际摩擦越来越频繁,不管是国外的品牌进入中国还是中国的产品出口到国外,大家都应该遵守同样的游戏规则。

  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监管部门而言,应把影响大、覆盖面广、知名度高的商品列为监管重点,实现大视野、大范围、大权益监管。在国际一体化标准前提下,企业需承担起遵守一体化标准的责任,消费者也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