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养“泔水猪” 巢湖市多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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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晨报报道了巢湖市一饲养户公然在“市中心”饲养“泔水猪”事件后,当日下午,巢湖市市容局、环保局、畜牧局等部门即介入调查。

  4月18日下午,记者为此采访了巢湖市畜牧局和居巢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居巢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称,办养猪场首先要经过城乡规划局批准,养殖户还需持有社区相关证明,“李某在城区办养猪场,我们不可能给他颁发许可证。”

  “根据《动物防疫法》,擅办养猪场,一般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负责人说,“我们已安排人员前往该养猪场进行调查了解。”

  16日,养猪场老板李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承认是用泔水喂养生猪,并称都是通过定点屠宰场屠宰销往市场的。

  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的养猪场,缘何能让生猪流入市场?18日,记者在采访该市商务局市场发展科相关负责人时提出疑问。该负责人说,该市仅有一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对于生猪屠宰,外地准入必须有《非疫区证明》、《出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证明》和耳标,简称“三证一耳”,本地必须有动物检疫证明。该市定点屠宰场没有直接与李某的养猪场发生关系,“但不排除有的养猪场通过商贩蒙混过关”。

  18日,巢湖市市容局副局长闻仲平表示,市区内是严禁大规模养猪的。他们已派执法人员前往该养猪场调查,等查明真相后,会立即拿出处置方案。

  当日下午,该市环境监察支队也配合相关部门派人前往该养猪场,对其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记者 李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