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包装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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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化新网讯  “您的食物**吗?先看看包装是否合格吧!”这是加拿大联邦食品检验局常常提醒消费者的一句话。*近的“塑化剂”风波,更使食品包装的**性受到拷问。

  食品包装材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隐形添加剂”。有些包装材料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其释放和迁移大部分是隐性和慢性的,不为人察觉,有的还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因此往往被人忽视。

  一些化工物质如果用于食品包装,对人体是有害的。如聚氯乙烯塑料遇含油食品时,其中的铅会溶入食品,因此不能用其制品盛油质食品、倒入热油。这种塑料当使用温度高于50℃时,会缓慢放出氯化氢气体,对人体健康极其有害,所以用这种塑料制成的容器不能用于微波炉加热。

  然而,并不是说化工材料就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尤其是塑料,由于其具有易于加工、使用方便等特点,在食品包装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各种各样的塑料由于化学稳定性等方面的不同,在用于食品包装时,肯定是有各自的条件。如聚丙烯用于微波炉餐盒,可以进行加热。而聚苯乙烯能用于碗装方便面盒、快餐盒的制作,但不能放进微波炉进行加热,更不能用于装载强酸、强碱性物质。低密度聚乙烯可用于保鲜膜、塑料膜等,当遇到110℃时会出现热熔现象,所以使用微波炉加热前,一定要先取下食品的保鲜膜。用于食品包装的塑料等化工材料,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也必须严控。

  如果无视各种塑料的不同,在食品包装上一律封杀,是不足取的。然而如果一些包装制品和食品生产厂家明知某些材料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却还要为之,那就是丧失道德了。

  作为相关化工企业,在生产食品包装材料时,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外,还要做好有关标识,告诉用户该种材料的正确用途,同时积极向消费者普及使用知识,这是十分必要的。

  据专家介绍,在加拿大,温度在50℃以上的食物是不能用普通的食品塑料袋来装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注明可以达到的*高温度。在英国,食品标准局有专门的部门对食品包装进行监控,不仅要求包装必须有合格标签,还要明确标明包装的耐热温度。因此,随着我国民众对食品**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开展一些类似的工作,让我们的食品包装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