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对空调和冰箱实施*低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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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27870 来源: 技术壁垒资源网

  2011年4月1日,新加坡国家环保局向WTO秘书处发布通报(G/TBT/N/SGP/12),拟修订《环境保护与管理(能源节约)法规》,对空调和冰箱实施*低能效标准。从2011年9月1日起,所有在新加坡供应的注册空调和冰箱应满足规定的*低能效标准要求。

  法规草案适用于单相非管道式房间空调器,其中窗式空调制冷量£ 8.8 kW,分体式空调制冷量£ 17.6 kW(通过开停控制,如定频空调)或10 kW(通过开停以外的方式控制,如变频空调)。对于不同类型的空调器,其性能系数(COP)的*低能效限值相当于已执行的空调能效标识的1级(勾)或2级(勾)以上。

  法规草案还规定了调整总容积为900升以下的单相电冰箱的*低能效要求。冰箱的间室分为ISO 15502:2005的第3.3节定义的冷藏室(新鲜食物储藏室)、1~4**冷冻室、冰温室和冷却室。不同类型的电冰箱年耗电量(AEC)*大值相当于已执行的电冰箱能效标识的2级(勾)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