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类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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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32562 来源: 现代快报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再加上正月十五元宵节,兔年春节这四天,南京市民可以24小时全天燃放烟花爆竹。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全市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据悉,春节期间,南京在六城区范围内继续实行“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模式,并将“孔明灯”等空中不可控移动飘浮物纳入禁放管理,禁止销售和放飞。

  啥时可以放?

  哪里不能放?啥时可以买?

  除夕到十五有限开禁

  有限开禁时间:2011年2月2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其中,2011年2月2日(农历除夕)、2月3日(正月初一)、2月7日(正月初五)和2月17日(正月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2月4日(正月初二)至2月6日(正月初四)、2月8日(正月初六)至2月16日(正月十四)每天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开放,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六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哪里不能放?

  7类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中山陵风景区等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7.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除上述7类地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以外的六城区其他地区为有限开禁区域,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啥时可以买?

  1月29日至2月17日

  市民啥时可以买烟花爆竹?据悉,各专营点销售烟花爆竹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至2月17日,其余时间禁止销售。

  与以往一样,2011年春节期间六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制度,由市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主要以国家标准《烟花爆竹**与质量》规定的C级和D级为主的烟花爆竹品种供应市场。具体产品目录、产品性能介绍及燃放实验数据等相关材料,由市供销部门报市禁放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产品继续实行强制保险和封签销售。

  要注意些啥?

  违法燃放将受处罚

  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有多项保障措施。其中,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取缔街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空中不可控移动飘浮物的占道经营摊点,及时清运燃放垃圾,确保城市清洁卫生。环保部门负责对城区实行环境监测,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有关噪音的投诉,做好噪声、空气污染等数据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对在重点保护单位等禁放地点燃放、在禁放时间段内燃放等夜间严重扰民的、国家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等A级烟花制品或燃放“二踢脚”、蹿天猴等不定向违禁烟花爆竹的,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引起民愤或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