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等4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分享到:
点击量: 228821 来源: 环保部

关于征求《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天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