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修订科技奖励办法

分享到:
点击量: 264954 来源: 科学时报
    本报讯 记者从河北省科技厅获悉,河北省日前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奖励重点,加大了对以不正当手法骗取奖励行为的惩戒力度。
 
    **,突出贡献奖个人奖金为50万元。《办法》规定,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今后将成为终身成就奖,获奖者由集体加个人的形式变为个人,由每两年评审一次改为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2人,获奖个人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并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据介绍,以往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以项目加集体再加个人的形式授予的,一个项目可以奖励多人和多个单位,奖励的重点不突出;直接奖励个人,更能体现设立该奖项的导向性,激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而将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作为终身成就奖,既是对获奖者终身贡献的充分肯定,又有利于鼓励科技人员埋头科研,克服浮躁情绪,长期扎扎实实地进行科学探索。
 
    **,国际科技合作奖门槛提高。《办法》规定:“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数量不超过5人。”有关专家表示,这是为了优中选优、提高该奖项的“含金量”。
 
    据了解,近年来,河北省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较大提高,参与河北省科技事业发展的外国专家越来越多。增设该款主要是为了提高该奖项门槛,真正奖励那些为河北省科技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学者,使之更加有力地促进河北省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
 
    第三,严惩骗取科学技术奖励的行为。《办法》加大了对以不正当手法骗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惩戒力度。《办法》规定,剽窃、侵夺他人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由河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相应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还应当暂停其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