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出台测量仪器领域八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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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使国家法规适应现代需要并与欧共体的法规相协调,瑞士联邦计量鉴定局制定了一系列条例,包括关于实物量具的条例、关于空间测量仪器的条例、关于连续动态测量液体(水除外)量的测量系统的条例、关于自动称重仪的条例、关于热量表的条例、关于煤气表和气量转换装置的条例、关于排气分析仪的条例、关于电表的条例。这八项关于不同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条例使得瑞士法律与新的欧共体关于测量仪器(MID)的指令2004/22/EC协调一致。这些条例规定了隶属于法定计量控制范围的测量仪器和系统的特殊基本要求和相应的合格评定,并且规定了控制测量仪器投放市场、投入使用,以及售后保持计量特性的程序。

  这八项条例与有关测量仪器(MID)的欧共体指令的特殊仪器附件相对应。这些条例拟定于2006年10月30生效。(资讯来源:中国自动化网)